一、項目編號:YDGC-ZB-2023120102
二、項目名稱:蕪湖市鏡湖區(qū)方村街道城鄉(xiāng)供水一體化天民片區(qū)自來水管網維修工程
三、成交信息
供應商名稱:鏡湖區(qū)照權商務服務部;
供應商地址: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(qū)方村街道天城行政村度一組;
成交金額:578840.2元。
李名根、張錦文、奚之南
五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
1、收費標準:按競爭性磋商文件執(zhí)行。
2、收費金額:按競爭性磋商文件執(zhí)行。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補充事宜
1、招標方式:競爭性磋商
2、無效投標單位及原因:無。
3、成交供應商業(yè)績:無。
4、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詳見采購文件,聯系電話:17355321009。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投訴。
5、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(1)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;
(2)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(3)被質疑人名稱;
(4)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(5)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(6)必要的法律依據;
(7)提出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要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(1)提出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(2)提出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(3)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(4)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(5)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八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蕪湖市鏡湖區(qū)方村街道辦事處
地址: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(qū)方村街道集鎮(zhèn)
聯系方式:13966014791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永道工程咨詢(江蘇)有限公司
地址:南京市玄武區(qū)沙塘園7號1807室
聯系方式:17355321009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許麗麗
電話:17355321009